便民服务
门诊便民措施
一、门诊便民措施
(一)为无人陪护老年人提供全程导医服务。
(二)完善各种安全及警示标识:如小心台阶。
(三)门诊服务中心护士提前上班,为挂号、取号患者提供服务。
(四)门诊护士执行首问负责制,提倡有困难找护士,减少患者跑冤枉路,随时解决问题。
(五)在门诊大厅固定位置放置轮椅,为患者提供免费轮椅服务,满足患者需求。
(六)抽血室配备了自动取号机,缩短等候时间,根据抽血患者人数,随时增开窗口。
(七)为做糖耐量检验的患者提供预约服务。
二、老年人、残疾人服务措施
(一)老年人、残疾人来门诊就医时,工作人员均应礼貌相待,做到主动、热情、耐心地为其服务。
(二)对老年人、残疾人执行优先原则。
(三)首诊负责制,在诊疗过程中,充分尊重老年人、残疾人的权利,满足其合理需求。
(四)对无陪护的老年人、残疾人,实行全程导医陪护,代其挂号、交费、取药等。
(五)为老年人、残疾人提供无障碍公共服务设施。
(六)保持地面干净、无水、防滑。
(七)供老年人、残疾人使用的轮椅应完好无损。
三、重症患者获得优先诊疗措施
(一)重症患者在门诊就诊时,执行优先原则。
(二)优先原则包括优先挂号、优先诊治、优先检查、优先交费、优先取药的五优先原则。
(三)重症患者需抢救时,可先抢救后交费,坚持生命至上的伦理观念。
(四)对重症患者实行全程导医。
(五)各种检查结果快速报告,及时回馈给首诊医师。
(六)在诊疗过程中,坚持知情同意的原则,密切观察病情,注意生命体征变化。
(七)在抢救治疗过程中,实行三级医师负责制,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会诊。
(八)坚持重症患者请示汇报制度,对无家属或无钱交费的重症患者,先抢救治疗,保持生命体征稳定。同时立即上报医院相关部门,并与其家人取得联系。
上一篇: 2018年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服务项目